招标公告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移动仓冷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采购包1: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054,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0,540.00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最高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1-1 |
移动仓冷链项目(一期) |
26 |
4,054,000.00 |
台 |
3、招标内容及要求: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有1项冷链冷库类的业绩,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 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截止
6.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上午9:30。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获取标书凭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4月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有更正时,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11、采 购 人:福建供销冷链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
邮 编: 350018
联 系 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18559879909
12、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林锦、何敬东、王清清、林欣、庄伟娜
联系电话:0591-83706268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 |
银行账号:3500 1877 6070 5250 0636。 投标人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