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邀请函
1、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的委托,对中国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职工之家局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前来密封报价。
2、 谈判项目:中国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职工之家局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3、 谈判编号:闽建信采购2022016
4、 谈判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主要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服务期 |
谈判保证金(元) |
1 |
中国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职工之家局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7.240979万元 |
20个日历日(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
1000 |
5、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2月18日起至2022年02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发售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6、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合同包1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00)。各报价人应保证谈判保证金于开标前到达指定账户上,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谈判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报价将被拒绝。
7、谈判(报价)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报价后无论成交与否,谈判(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8、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时间后90天(如有特殊情况可要求延长);
9、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应在2022年03月0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
10、 谈判时间:2022年03月0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1、 谈判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报价人关注。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fjjianxin.com/)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3号
联系人:余经理
电话:0591-8316362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联系人:郑济生、王清清、林锦
电话:0591-83706268
传真:0591-83706622
监督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
15、谈判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 号:35001877607052500636
注:谈判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需在保证金的单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编号及合同包号,另招标公司不接收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