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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榕城(平潭、福清、长乐、连江、罗源)车险损余旧件物资回收项目
发布时间:2020/5/19 8:30:00浏览:2363次
招标编号:闽建信采购2020028号
所属行业:服务类
开标时间:2020/6/8 9:30:00
截止时间:2020/5/25 17:30:00

招标公告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城分公司的委托,对 2020年榕城(平潭、福清、长乐、连江、罗源)车险损余旧件物资回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密封投标。

    1、招标项目: 2020年榕城(平潭、福清、长乐、连江、罗源)车险损余旧件物资回收项目

    2、招标编号:闽建信采购2020028

    3、招标范围:

合同包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数 量

本项目最低控制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2020年榕城(平潭、福清、长乐、连江、罗源)车险损余旧件物资回收项目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1

300000

3000

招标内容及其他事项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城分公司辖区内(平潭、福清、长乐、连江、罗源)区域定损事故车辆及三者车辆进行损余旧件回收(不包含全损、拒赔、包修车辆、八大件:方向机、发动机总成、变速器总成、空调泵、发电机、助力泵、发动机电脑板、ABS泵及三者财产)。

1.1定损金额一万元以下(含)案件:福建省榕城分公司理赔中心先行赔付,中标方可在指定的4S店与综合修理厂收取旧件。

1.2定损金额一万元以上案件:由中标方根据清单收取后,通知福建省榕城分公司理赔中心再行案件赔付。

1.3疑点案件:待理赔中心调查后,确认是否收取。

1.4损余旧件回收的运输、处理费用由中标公司自行承担。

1.5中标方在中标后的旧件回收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方的工作要求,严格旧件必须回收的原则。如果发现中标方未回收旧件的情形,招标方有权解除旧件回收合同,并不退还中标款项,并保留向中标方索赔的权利

服务具体时间范围

服务具体时间范围为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中标后在服务期间须自负盈亏,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此因素,采购人不对中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020519日至202052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获取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合同包1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 .00)。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采购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将汇款底单(必须以对公形式并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合同包号)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

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6.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境内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应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供应商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910月至20204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910月至20204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的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3)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6.3、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4、投标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注:投标供应商有责任对6.36.4条规定的条款中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投标无效。(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后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9、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如有特殊情况可要求延长);

1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应于202068日上午9:30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下述的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开标时间:20206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1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提出疑问,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须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本招标代理人联系,否则视为认同本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口头质疑不予接受。若超出上述时限才提出质疑,其质疑将不予接收。

14、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fjjianxin.com/)网站上通知,请投标供应商关注;

15、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号:35001877607052500636

监督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城分公司

1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城分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33号保险大厦  

联系人:王忠霖 

电话:18950255269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联系人:何敬东、郑育洁

电话:059183706268                    

       传真:0591-8370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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