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大数据产业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区五金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前来密封报价。
1、 谈判项目: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区五金物资采购项目
2、 谈判编号:闽建信采购2020012-2号
3、 谈判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谈判货物一览表;
4、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3月30日起至2020年4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电子版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谈判文件者的报价将被拒绝。谈判文件发售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5、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合同包一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各报价人应保证谈判保证金于开标前一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必须以对公形式并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合同包号)传真(传真号码:0591-83706622)至我司,我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谈判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报价将被拒绝。
6、谈判(报价)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报价后无论成交与否,谈判(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7、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时间后90天(如有特殊情况可要求延长);
8、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应在2020年4月2日 下午02:00 (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的纸质谈判(报价)文件送达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
9、谈判时间:2020年4月2日下午02:00(北京时间);
10、谈判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报价人关注。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fjjianxin.com/)
13、本项目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0591-83706268
传 真:0591-83706622 邮 编:350002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4、谈判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 号:35001877607052500636
注:谈判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需在保证金的单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编号及合同包号,另招标公司不接收现金)。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每周五为退还保证金的时间。